安徽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06-09 16:44:08

记者6月8日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与安徽省财政厅印发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安徽省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按照国家要求,安徽省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部分,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 “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倾斜调整部分,安徽省今年对高龄倾斜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统一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110多万名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今年高龄倾斜调整部分都有增加,同时加大了9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高龄倾斜力度。

具体办法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对2020年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补齐至上述标准。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预计全省369万名退休人员受益,特别是高龄退休人员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1日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6月15日之后,多数退休人员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安徽人社”App等渠道查询本人的养老金调整明细,或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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