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小微政策 大有“作为”

2021-07-22 11:04:56 作者:李毓祥

据甘肃省税务局消息,随着7月纳税申报结束,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免税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第一个完整申报期工作全面完成。

为使广大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新出台的税收普惠政策,甘肃各级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甘肃税务部门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在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阵地作用、开设政策咨询专席的同时,充分运用社交媒体等平台,精准推送政策和辅导资料,为纳税人解疑答惑;通过在系统中设置监控指标、定期提取疑点数据等方式,筛选纳税人季度申报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却缴纳税款的信息,在开展实地核实后,辅导纳税人正确填报申报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据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月免税销售额由不超过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甘肃省约有2.3万户纳税人享受到了税款减免。“我们公司成立2年多,虽然规模不大、业务不多,但享受到的税收优惠还真不少。”陇南市瑞轩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海军在谈到减税政策时欣喜不已:“惠民利民的税收政策好,税务部门落实得更好。我们将减免的税款用来开拓市场和奖励优秀务工人员,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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