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兜底夯基”助力山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1-08-02 11:38:01 作者:赵芳

7月28日上午,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发布会,介绍该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民政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守住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为山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不断强化社会救助的基本民生保障兜底职能,强化了“分类施保”“收入扣减”“低保渐退”“单人保”等保障措施,健全完善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监管、投诉举报、部门衔接、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为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3年提高低保标准,“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了27%和45.9%。在脱贫攻坚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达到51.5万人,占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总数的45.8%。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保障困难群众157万余人,包括:城市低保对象14.5万户、25.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9.9万户、98.9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3.4万人;实施临时救助20万人次。

在养老服务事业方面,该省立足“9073”(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呈现出政府兜底有力、城乡统筹发展、市场主体参与、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全省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01个,有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945个。

此外,山西围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出台一系列文件,构建起涵盖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将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600元和1000元提高到1000元和1500元,并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面向残疾孤儿设立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项目;面向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设立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十三五”期间省级共下拨资金7.98亿元,补助困难残疾人111万人次、重度残疾人154万人次。

从2016年开始,省市县共投入近10亿元,增加具备党员教育、老年日间照料、图书阅览、文体活动等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64万平米,平均每百户新增服务面积10平米,增幅84%。同时,积极拓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等功能,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推进“三社联动”基层治理,增加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保障,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丰富服务居民方式,深入推进减负增效。加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畅通了服务搬迁群众的“最后1米”。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方位推进山西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夯基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完善养老育幼及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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