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建省级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2021-10-11 10:29:00 作者:李美时

10月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网站获悉,为提升医保治理能力,维护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安全,黑龙江省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黑龙江省将建立和完善省级集中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

按照《意见》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体系、保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以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意见指出,要从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等几个方面,健全和完善严密有力的监管制度体系。

在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方面,意见要求,要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对举报投诉多、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药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构建市县属地管理与省市飞行检查相结合、医药机构自检自查与医保部门抽查复查相结合、医保部门专项检查与跨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格局。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行按服务绩效付费,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

在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集中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对接定点医疗机构数据系统,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对就医过程的事前事中监管和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管理。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指南等医学知识库,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功能,强化对医保费用结算的智能审核和对违规线索的智能筛查。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有效遏制冒名就医、虚假住院、盗刷医保卡等行为。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

同时,意见中还指出,要进一步拓展畅通举报电话、医保网站、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报告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使用等有关情况,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建立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跨部门多手段综合监管;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此外,意见中还对健全和完善职责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和完善规范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和完善协同高效的监管保障体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