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

2021-11-24 15:11:16 作者:韩婷澎

针对群众办理公证时遇到的证明多、材料多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于2018年起,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试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减证便民。近日,在试行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编制印发了174个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在全省公证行业正式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以杜绝公证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现象,让群众明白办证、轻松办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是依据《民法典》《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规范、实行清单化管理。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后,任何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