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11-30 10:28:46 作者:桑莉媛

11月26日,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为全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法治支撑。

经济转型对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对于加快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条例》共6章34条,包括外来投资产业、融资、服务、规划、保障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外来投资和保障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外来投资者对投资服务和权益保障的新需求,补齐了山西省没有专门促进外来投资法规的短板。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山西省各地、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每个市的优惠政策不尽相同。因此,《条例》在条文内容上设计了多项确保落实的制度。

《条例》规定了保障和服务机制。其中,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外来投资项目承诺事项办理、跟踪服务反馈、重点项目落地的保障和服务机制,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外来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应当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项目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实行全程跟踪和服务保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这些问题就包括项目投资、投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只要按条例的规定办、服务到位了,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各类问题,各地、各级政府的政策、措施也就能够落实。

《条例》设计了考核制度。第二十四条专门针对外来投资相关的服务事项进行分阶段、分内容考核,做到责任到人、限期完成。

《条例》设计了督查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外来投资促进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外来投资促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同时规定,对于督查结论中要求整改的事项,督查对象应当按照要求整改,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