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持续开展防沙治沙工作 沙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已达84%以上

2021-11-30 10:18:21 作者:杨雪楠

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在我国北方万里风沙线最东端的黑龙江省,20余年来防沙治沙工作成果显著,沙区森林覆盖率已由最初的不足2%提高到现在的10%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8%以上,沙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已达84%以上。

黑龙江省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嫩江流域下游的冲积平原上,处于科尔沁沙地东北部边缘,被称为嫩江沙地,涉及齐齐哈尔、大庆市的16个县(市、区)。多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始终把防沙治沙作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08年,黑龙江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为依法治理沙化土地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充分依托国家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坚持规模治理、全面推进的项目治沙建设思路,将嫩江沙地综合治理作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点突破、规模治理。经过沙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农田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多林种、多树种并举,网带片、乔灌草结合,农林牧彼此镶嵌、互为一体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彻底改变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沙进人退、风沙侵蚀淤积田间渠道、道路受损等面貌,并为构建北方防沙治沙生态屏障,保障松嫩平原黑土资源和粮食安全,促进沙区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巨大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20余年来,黑龙江省沙区累积植树造林523.5万亩,特别是“十三五”以来,黑龙江省始终高举生态文明建设旗帜,全面推进防沙治沙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强省作出了新贡献。沙区森林覆盖率由最初的不足2%提高到现在的10%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8%以上,沙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已达84%以上。据省气象卫星遥感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9年,黑龙江省植被生态质量持续转好,2019年全省整体植被生态质量较近20年平均值提高13.9%,较2000年提高27%,为近20年来最优。

今后,黑龙江省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继续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严格保护沙区植被,遵循生态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防治。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防治并重,合理利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力保障防沙治沙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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