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属国企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效益“同频共振”

2022-01-07 16:09:11 作者:吉喆

根据济南市政府授权,济南市国资委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础上,把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把安全发展理念,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近年来,通过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市属国有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了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频共振”。

2021年1至11月份,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4343.49亿元、同比增长20.29%,所有者权益总额2824.94亿元、同比增长17.33%,上交税费62.34亿元、同比增长17.4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76.18亿元,同比增长31.17%。

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济南市国资委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形成了党委议安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抓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上级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市国资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力推进贯彻落实。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济南市国资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组。

2021年1月10日栖霞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后,1月13日、1月29日市国资委连续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市紧急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立即开展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市国资委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为扎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6月11日,召开市国资委系统建党100周年企业安全稳定会议,动员部署市国资委系统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旭东要求全委上下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成效体现在观念转变上,体现在本领提升上,体现在工作落实上,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再提高、措施再落实、力度再加大,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隐患。

2021年10月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后,市国资委第一时间召开安全生产考评暨业务培训会议,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良通强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市属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从严从细

切实筑牢安全防控体系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门类多、体量大、任务艰巨,必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积极引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严格责任落实。市属企业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关键,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监管、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强化防范措施。市属企业全部建立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从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有效管控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制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积极推进工矿商贸以外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入企业全面管理体系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全过程强化风险防控。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市属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等工作,建强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全年各市属企业共组织综合演练、专项演练、现场处置等共计510余次,大力提升了应急救援质量和时效性。

树牢法治思维

持续增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普法宣教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激发企业学法、知法、守法的内生动力,明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宣传贯彻新安法。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寻求普法宣教突破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专题培训和考核。鼓励企业主动学,切实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形成常态机制,利用“每日一学”等形式,及时分享《新安法违法行为处罚一览表》、《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等内容,助力企业算好“违法成本账”。

加强督导检查。积极主动与属地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直接监管责任部门等加强沟通联系,共享各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结果,精准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底数,全程跟踪问题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领域决战决胜督导检查、“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下沉检查等多次督导检查,各企业共计排查隐患3000余处,多数问题立查立改,限期整改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完善考核细则。坚持法治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完善《济南市国资委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市国资委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通过考核传达压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肃责任追究。市国资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履职尽责,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既要追查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更要追究“一把手”责任,切实把板子打到痛处。只要出现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抓好源头治理

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督促企业在生产流程中保持人、物、系统、制度等诸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使各种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进而逐步趋近本质型、恒久型安全目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督促市属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适合企业安全生产需要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市国资委紧盯制度落实,着力纠治企业在制度落实上出现“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到地上”的问题。

着力保障安全投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投入使用的督导检查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实现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同时,对安全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规定在考核业绩利润时相应予以扣除,目的是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水平。

着力加强职业防护。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因此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信誉、形象和凝聚力。

着力提升安全技能。积极督促各企业培育安全文化,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构筑起全员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今年以来,市属企业先后开展各类人员培训10000余人次,市国资委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安全生产月”先进组织单位。

创新工作方法

显著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当前市属企业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市国资委坚持安全生产与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求企业在合并、分立、资产划转、调整压缩管理层级时,严格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建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人员调整及时到位、管理制度无缝衔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不下降,坚决防止出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有空当的现象。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市国资委坚持理念创新,将积极探索更加贴近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法。

创新管理方式。编发了三期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分别设置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经验交流、问题曝光、工作部署等板块,通过正向激励、反向曝光,提高企业高标准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倒逼企业及时有效完成问题整改,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加入调研调度等板块,让“小简报”发挥“大作用”。

创新培训方式。注重企业管理队伍能力提升,以安全生产现场会、观摩会、培训班等方式组织企业安全管理队伍交流经验、共享成果,提升安全管理队伍能力素质。成功组织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分享二机床集团先进安全管理经验,观摩生产车间现场管理,促进了国资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再提升。

创新检查方式。为防止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市国资委督导检查采取在企业抽调安全管理专家组成互评互检督导检查组,按照行业相近原则,对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精准把脉,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开展上对下垂直检查的同时,号召企业在相同工种、不同部门之间开展左与右相互检查,即“换位找茬”,以充分发挥安全检查“放大镜”作用,真正查出隐患。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奖励制度,真正激励全员查隐患的热情,让安全检查由被动转化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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