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3次审议会议于3月18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逸豪新材”)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6家企业。
逸豪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郭振国、黄滨。这是国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5单IPO项目。此前,1月13日,国信证券和华英证券保荐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月6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3月3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逸豪新材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本次发行前,逸豪集团直接持有逸豪新材69.4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剑萌直接持有公司5.27%的股份并通过逸豪集团间接控制公司69.42%的股份,张信宸通过香港逸源间接控制公司14.20%的股份,二人系父子关系,合计控制公司88.89%的股份;同时,张剑萌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信宸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逸豪新材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226.6667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逸豪新材拟募集资金7.46亿元,分别用于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说明2021年上半年铜箔产品加工费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以及最近一期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贷和为客户提供转贷通道的情形。请发行人说明以上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贷和为客户提供转贷通道的情形,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是否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