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差别化收费 成都东站东西广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将这样调整

2021-08-09 14:06:25 作者:蒋君芳

8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印发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点调整成都东站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提出,按照《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关于“根据区域交通需求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停车收费”要求,参考国内同类城市成熟管理经验,成都市发改委决定对成都东站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试点实施。

《通知》显示,成都东站停车场分东、西广场停车场,分别执行差别化收费标准。西广场停车场主要满足接送站车辆临时停放基本需求,缩短计时区间,同时计费标准阶梯递增;东广场停车场主要满足部分换乘成渝、成都平原城市群等市域铁路出行及市内地铁出行的自驾车辆等较长时间停放需求。

西广场停车场——以临时停放为主。停车收费以半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小时的,2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标准阶梯递增,设限单日最高收费标准。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滚动计费。

东广场停车场——以长时停放为主。设置长停区域和临停区域。临停区域(128个泊位)参照西广场停车场执行,满足部分长途客运站接站车辆临时停放;长停区域(220个泊位)停车收费,8小时内按次收费,8小时后以1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滚动计费。

东西广场的具体收费标准也不同。

西广场停车场及东广场停车场临停区域——首2小时内,2元/半小时;首2小时后,3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

东广场停车场长停区域——8小时内10元/次;8小时后,1元/小时。

免收费的规定——车辆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其他政策要求优惠或免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川观新闻记者了解到,该通知自2021年7月27日起执行,试行1年。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