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亮相 企业重大过错将担责

2021-10-20 17:53:34 作者:覃建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10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记者获悉,这部草案侧重前端防范,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作出了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草案提出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对有关企业因重大过错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或造成损失扩大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举措。他说,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的比重。犯罪分子利用新型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钻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业交易等实施精准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难以有效遏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9月底首次披露,将在10月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而在4月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有关《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安排,这意味着,该项立法或许是新增的项目。“这个立法现在推进得很快。”一位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论证的学者告诉记者,当时其就打击黑灰产犯罪、两卡(电话卡、银行卡)问题、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论证。

李宁介绍,从实践情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够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责任制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合力;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为法律规定;现有法律规定总体上较为分散,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各方面对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需求较为迫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0月18日在记者会上说,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基本考虑有:一是,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二是,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三是,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

记者了解到,这项立法侧重前端防范,主要是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有关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问题,仍按现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同时,拟修改的《电信法》《网络犯罪防治法》《反洗钱法》等也可以从各自角度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细化规定。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39条,主要内容包括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支持研发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等其他方面措施,以及明确法律责任等。

据中新网报道,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销售、提供或者使用可以实现下列功能的设备、软件:移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软件或设备;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其他专门或者主要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该草案说,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在电信网络诈骗中有一种叫“猫池”的装备,可以让诈骗分子实现同步拨打大批量的用户号码,作为一种扩充电话通信带宽和目标对象的装备,骗子们往往利用它来提高拨打电话环节的效率。除此之外,通过改号软件也为假装各种不同身份的人进行诈骗提供了便利之处。钓鱼网站、黑盒(银行卡盗刷器,是一种伪造的银行卡POS机)等新型诈骗技术手段也层出不穷。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对金融、通信、互联网等领域涉诈异常情形的监测、识别和处置,包括高风险电话卡、异常金融账户和可疑交易、异常互联网账号等,以及相应的救济渠道;要求互联网企业移动监测发现的嫌疑线索;加强涉诈App、互联网域名监测治理;规定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违反该法规定制度措施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