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针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闫文诚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给予通过,核准闫文诚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具体批复如下,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闫文诚任职资格的批复
闽银保监复〔2022〕9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闫文诚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22〕92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闫文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银保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