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牧人股份过会:今年IPO过关第145家 招商证券过5单

2022-05-13 17:13:3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54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牧人股份”)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45家企业。 

大牧人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邓蓓蓓、钟栋。这是招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5单IPO项目。此前,3月3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时代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4月14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被否。 

大牧人股份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畜禽养殖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成套养殖设备制造商和养殖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大牧人股份无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大牧人股份本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大牧人股份拟募集资金14.40亿元,分别用于胶州制造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年产36万台/套风机及自动化禽类饲养料线等设备生产线扩建、改造项目;胶州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认定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山东六和放弃表决权和放弃董事席位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同业竞争的情形;(3)2009年5月徐斌转让无锡大牧人股权的受让方是否属于善意取得的情形,实际出资人是否有权追回相关股权,上述情形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清晰和稳定;(4)武汉科谷、香港佳峰是否仍存在未清理的股权代持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者诉讼及影响股东结构的稳定性;(5)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是否完备有效,未来是否存在公司治理失效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收入、在手订单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其原因;(2)2019年度销售给新希望股份肉禽设备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3)2021年养猪设备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2020年及2021年验收周期比2019年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操控验收时间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5)2022年一季度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原因,并结合下游猪禽养殖行业的情况,说明2022年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存货账面价值增长较快,主要为未完工项目成本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完工项目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是否与在手订单相匹配;(2)各未完工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结转成本的情况,部分项目自发货到验收周期超过1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3)存货周转率逐期下降且远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2021年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占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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