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金杯汽车跌停

2022-07-22 10:19:34 作者:孙磊

7月21日,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以下简称华晨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三债会)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截至时间延期至7月20日18时。

根据表决结果,三债会设立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另设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经统计,税款债权组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享有的表决票数共4票,占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人享有表决票数的100%,已超过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享有表决票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约为1.93亿元,占税款债权总额的100%,已超过税款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享有的表决票数共12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享有表决票数的92.31%,已超过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享有表决票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约为25.34亿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08%,已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享有的表决票数共4052票,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享有表决票数的91.61:%,已超过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享有表决票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约为165.18亿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33.29%,未超过有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出资人组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所代表的表决权额约为10.74亿元,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出资人表决权额总额的100%;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出资人表决权额总额的三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三债会表决通过。

华晨等12家企业管理人表示,为保障广大债权人的根本利益,管理人将依法监督华晨等12家企业与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

据悉,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此前,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在三债会上,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截止时间前,有部分债权人表示因表决事项重大,审批、决策流程较长,无法在6月30日前完成决策,故申请延期表决。

截至记者发稿,金杯汽车跌停;申华控股股价下跌7.09%;华晨中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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