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近日,农业银行出台《2023年“三农”信贷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提出,2023年农业银行要加大对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装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以及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巩固提升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地位。
为引导信贷有效投放,《指引》匹配了二十五条差异化信贷政策。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方面,调整农业行业分类,优化大豆油料产业链客户授信额度核定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供应链核心企业“链捷贷”产品适用范围。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优化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及重点水利项目信贷政策,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允许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实行业务容缺受理。在农业科技装备方面,加大农机制造行业支持力度,优化农机购置贷款政策,推动做好农业科技研发应用金融服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聚焦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民族地区,保持信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对国家涉藏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策倾斜支持。针对涉农央企、农垦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明确了包括客户分类、授信额度核定、信用贷款、担保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差异化信贷政策。
《指引》强调,协同推进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现有产品创新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下放“农、林、牧、渔”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仓储、流通等领域的“三农”产品创新权限。鼓励围绕养殖企业、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农”和县域特色场景等领域,开展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指引》要求,要牢牢守住风险合规底线,明确将反洗钱等合规管理要求贯穿信用业务全流程,确保业务开展依法合规、审慎经营。
据悉,除信贷政策指引外,近期农行还印发了 《关于做好2023年“三农”金融产品创新工作的意见》,围绕构建更加完备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品体系,明确五个方面十六条具体意见,强化“总行统筹协调、分行主体创新、基地先行先试”三个作用,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拳头产品,持续提升“三农”产品推广成效,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全行已设立“三农”产品创新基地83家,“三农”特色产品总数达27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