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则《查证结果通知书》在网上流传,事关宝能及其实控人姚振华。
该通知书显示,“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
通知书提到的被执行人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能集团”)。
企查查显示,宝能集团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控人均为姚振华。了解该案件的知情人士对媒体称,上述文件中“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指的正是姚振华。
为查证上述信息是否属实,11月10日上午,宝能相关人士表示,上述消息为不实信息,该文章也未向公司核实。“我这边了解到的是,从罗湖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执行法官明确系法院新来书记员操作失误,会尽快报给院里领导解决。”其还表示,姚振华仍在深圳正常办公。
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不清楚,我们没有拘留他。”
同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告诉湾,“我们正在向执行局核查。”
“姚振华昨天还接待了客人。”一位宝能相关人士表示,另外,一位宝能投资内部员工表示,姚振华这两天还在文件流程上签字。
11月10日中午,宝能集团发布声明称,姚振华董事长正在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