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银行“减员”再加速

2024-06-27 11:12:39 来源:城市金融报

近期,我国银行业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洗牌。据悉,仅在7天之内,就有40家农村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或解散。这是否预示着我国农村中小银行缩编步伐在加快?收编、重组后,以农商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该如何在经营管理上下功夫?

本报综合报道 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网站发布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解散的批复。

据统计,截至6月21日,7天时间已至少有40家农村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或解散,农村中小银行加速洗牌。其中,辽宁农商银行获批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民生银行收购1家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2家村镇银行。

辽宁36家农村中小银行被吸并

6月21日,据监管部门批复,鉴于鄂尔多斯银行收购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因此解散,后者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鄂尔多斯银行依法承继。至此,7天时间获批吸收合并或解散的农村中小银行增至40家。其中,辽宁农商银行大规模兼并扩容,引起业内关注。

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同意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商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在被吸收合并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中,有25家为农村商业银行、11家为村镇银行。

据了解,辽宁农商银行由沈阳农商银行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2023年9月18日,辽宁农商银行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同年9月19日,辽宁农商银行取得营业执照,正式成立。

业内人士介绍,从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看,目前主要是两种模式,即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目前,浙江、河南、山西、广西、四川等省份选择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而辽宁和海南等省份则选择了省级农商银行模式。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辽宁省在农信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采取了“两步走”方案:第一步,将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合并,组建辽宁农商银行,已于2023年9月开业;第二步,由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25家农商银行(以及由相关农商银行发起的11家村镇银行)。

在董希淼看来,农信机构改革模式和方案并无优劣之分。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地方政府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选择适合本省(自治区)的改革模式。

年内多起“村改分”“村改支”获批

除此之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复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债权、债务,并设立东莞农商银行惠州分行。

中小银行合并重组并不鲜见。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宣布进行解散重组的银行多达50余家,其中多家村镇银行被收购或吸收合并后,改制成收购方或吸收方旗下分支机构。

2024年以来,已有两起“村改分”获批,2024年6月20日,东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并设立惠州分行获批;2024年3月28日,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设立中山分行获批。

就“村改支”来看,2024年6月21日,河北银行收购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并设立平山支行、平山冶河西路支行获批;2024年6月13日,民生银行收购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设立梅河口支行获批;2024年4月11日,恒丰银行收购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并设立重庆大石坝支行获批等。

“近两年来,村镇银行改革加速推进,改制为商业银行分支行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这不仅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有助于整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行业发展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分析称。

在娄飞鹏看来,吸收合并后不仅是扩大了资产规模,完善了金融网点服务覆盖面,更重要的是增强了整体实力,有助于更好发挥规模效应,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兼并重组并不是‘一招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发展中小银行,应重视中小银行的作用,采取措施防范大型银行在非市场化的过度下沉中给中小银行带来的‘挤出效应’。”董希淼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中小银行包括差别化的监管规则、税收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对投资、管理村镇银行意愿较强、措施到位、风险化解成效显著的城商行、农商行,应给予一定的激励。

农村中小银行将进一步减少

5月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党支部发布署名文章,阐述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最新思路,即“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量提质”“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今年农村中小银行收购、兼并、退出的速度进一步加快。

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来看,202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数量为4490家。与2022年的4567家和2021年的4602家相比,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数量已连续两年缩减,2023年减少了77家。

业内人士预测,到202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独立法人名单将进一步缩水,“其中,中小农商行、村镇银行仍会占大部分”。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军表示,中小银行在资本实力、技术支持及人才队伍上与大行相比,均存在弱势。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村中小银行数量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但总体上还是会有序谨慎地推进兼并和解散。”张军称。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农村中小银行收编、重组后,仍然需要在经营管理上再下功夫。董希淼表示,以农商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应进一步端正发展理念,回归本源、扎根本地、服务本土,坚持以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要业务模式,适当发展金融市场业务,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以当地中小微企业和当地居民为主要客户群体,发挥地缘、人缘、亲缘等独有优势,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服务普罗大众中获得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樊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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