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类型走向多元化

2024-08-12 1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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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完成退市或公告退市的公司数量增多,且退市类型多元化,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从退市原因看,面值退市占据多数,市值退市首次出现,主动退市再次出现。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7月以来至8月7日,已有16家A股上市公司终止上市,股票从沪深交易所摘牌,其中,9家为面值退市,7家为财务类退市。8月2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的函件,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情况,提议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并申请停牌。亚星客车成为今年首家筹划主动退市公司。

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类型可分为强制终止上市和主动终止上市,两者各有侧重,共同构筑了退市制度。强制退市是指公司因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财务指标不再符合上市要求、交易不活跃、股权分布不合理、市值过低等情形,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动强制该公司股票停止交易并退出市场。此举旨在清除市场中的不良元素,捍卫市场的公正性与投资环境,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免受损害。

主动退市则是上市公司在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战略抉择,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主动退市背后动因多样,包括公司战略调整,意在通过私有化等方式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认为市场对其估值未能充分体现真实价值,选择退市以寻求更合适的资本运作平台等。主动退市体现了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灵活调整策略,追求长远发展的自主权。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是我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常态化退市制度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整体质量。我国上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自2021年实施,此后退市企业数量逐年上升,截至今年8月7日,已有148家公司退市,相较此前20多年里(2000年至2020年间)年均不到两位数的退市数量有明显增加。

本轮退市制度改革基于新“国九条”,始于2024年4月12日。当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强调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逐步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本轮退市改革的制度设计更贴近我国国情,在市场化指标设计的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更侧重于加大分红以及公司治理规范,制度设计上也相应借鉴了更多全球资本市场制度的经验。

今年以来,“有进有退、优胜劣汰”逐渐成为市场的稳定预期,成为市场净化、优胜劣汰的重要推手。特别是多例标志性的退市事件发生,多元化退市机制威力显现:*ST深天因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市值退”标准,即将成为A股历史上首例以此方式退市的股票;被誉为“最贵ST股”的*ST左江,在经历了股价从近300元巅峰跌至1元多后,结束了A股之旅;亚星客车主动退市并明确了股东补偿机制。这一系列事件,不仅是资本市场自我净化、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市场向更加成熟、规范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

需要注意的是,在退市的过程中,要注重投资者保护。相较于亚星客车选择主动退市,公司股东可以获得现金回购的机会,那些触发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其中小投资者则可能面临更大的亏损压力。当上市公司公告退市后,投资者应及时了解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退市整理期制度、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安排等,以便在退市过程中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参与投资,避免盲目跟风炒作高风险股票。如果上市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强制退市,投资者可通过先行赔付、责令回购或者通过单独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刘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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