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5-02-28 15:10:19

本网安康讯(记者 胡文韬)2月26日,记者从《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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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从总则、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进行了规范。聚焦陕南民歌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紧紧围绕陕南民歌的保护、传承、发展等三个方面设计相关法律制度。

《条例》紧紧围绕安康市以紫阳民歌、旬阳民歌为代表的陕南民歌的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设计相关法律制度,结构合理、条款简洁、措施精准,回应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在人才、经费、机制、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见人见物见生活”活态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聚焦系统性保护传承陕南民歌的切实举措,是今后陕南民歌传承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具体抓手和指导遵循。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安康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安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安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汉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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