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清涧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和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通告

2025-03-27 17:23:12 来源:清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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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涧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和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规范网上行为。对通过互联网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故意夸大、渲染事件,不得制造、传播恐慌情绪,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 

三、对于在口耳相传中传播不实信息,谎称记者发布未经核实的事件、信息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和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0912-5212371,李警官:15891253789,贺警官:18091217805,举报地址:清涧县宽州镇赤土沟公安局七楼721室)。对举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五、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和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清涧县公安局 202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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