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资金“卷款跑路”困局如何破?信托业提出新解法

2025-04-03 12:31:56 作者:毕华章

城市金融报记者  毕华章

消费领域近期的一大焦点是预付资金类消费纠纷。当“卷款跑路”成为消费者提起这类消费的第一印象时,这个大众的痛点已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顽疾。

营造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不仅事关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资产安全,也是考验营商环境质量的一大要素,在大力提振消费的当前,更显紧迫。

顽疾如何破局?相较纠纷出现后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没有更加完善的保障措施?消费者有没有更多主动性,提前规避这样的风险?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提供了新的解法。

预付资金类消费纠纷引最高法关注

近年来,预付消费纠纷持续高发,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23年预付消费投诉量达到了127万件,占全年消费投诉总量的41%,这一现象折射出传统监管模式下资金安全与商户信用风险的深层次矛盾。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其中几例案例颇为典型,涉及健身房、美容院、培训机构等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预付类纠纷。此外,发布会也指出,“职业闭店人”以虚假材料注销公司的,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职业闭店人”以欺诈为目的诱使消费者充值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预付式消费类型多样,涉及金额也各有不同,其中不乏大额案例,某些涉及消费者数量众多时,纠纷金额甚至可达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级别。同时,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预付式消费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形:当部分预付类消费的合同文本以及记载消费金额、次数、预付款余额等信息的证据由经营者掌握时,消费者即使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经常面临“举证难”的困境。

预付资金类消费困局的信托解法

预付式消费的信任困局,凸显出消费者资金安全与权益保障的失衡。

相较纠纷出现事后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没有更加完善的保障措施?消费者有没有更多主动性,可以提前规避这样的财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凭借《信托法》赋予的“财产独立、风险隔离”法定效力,信托为破解预付资金监管的难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

“根据《信托法》第15条、第16条及第18条规定,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固有资产,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实体。”西部信托创新研究部总经理刘发跃称。

具体运作中,消费者将预付资金存入信托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信托专户,资金支出按实际消费情况分期划付至商家结算账户。一旦商家出现经营异常或破产清算,消费者预付资金仍可能通过独立信托账户实现司法保护,在信托合同中约定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的消费者的预付资金不受损失,从根本上化解“卷款跑路”“押金挪用”等顽疾,真正实现预付资金的风险隔离和独立安全。

初步梳理发现,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涉足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在苏州、西安、海南等多个城市,这类信托业务纷纷落地,覆盖教培、商超等场景,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有信托公司与互联网机构积极携手,例如国民信托联合支付宝、工商银行在济南推出“预付宝”,消费者扫码支付后资金直达信托账户,并在后台通过设立“隐藏式”银行结算平台和信托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监管。

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如何更进一步?

正是看到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可应用的消费场景众多,具有可拓展、可复制、规模化潜力,并且已实现上述诸多业务创新落地,业界对其下一步的发展布局也更为关切。

《2024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指出,随着预付资金托管经验不断积累,信托公司将进一步面向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推广应用该模式,推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支持与专项政策出台。特别是聚焦养老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服务方向,推出普惠型的信托资金账户,以数字化能力接入区域政府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争取在更广泛的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场景中应用信托机制功能。

西部信托上述人士认为,西部信托在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领域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尝试。这类业务是受到监管鼓励的信托公司本源业务,信托模式确实具备独特的优势。推动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规模化发展,需要构建多方协同生态。

从行政管理部门的层面来说,地方政府对信托行业的理解不尽相同,单用途预付卡涉及的行业众多,全流程涉及了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存在“多头监管”的难题。需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如将信托模式纳入《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政策框架,从而指导地方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政府背书。

在信托公司层面,正在不断延伸服务链条,探索“服务+”生态,从而构建可持续的业务模式。例如,在供应链场景中,可融合预付款监管与供应链融资服务。通过打通预付账户与家庭服务信托,支持消费者将闲置资金转入理财专户,实现“消费+储蓄+投资”一站式管理;与银行、保险机构共建“信托+保险”模式,由信托负责过程监管,保险覆盖极端风险,形成优势互补等。

在消费者层面,应当加强风险教育和权益引导,通过宣传信托监管成效、曝光预付类资金违规案例等方式,提升公众对资金监管的认知,鼓励消费者更多地选择接入信托服务的商家,形成“用脚投票”的市场,倒逼形成良好的治理机制。

当前,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已经从制度层面走向了多元化的场景落地。这一类业务的价值不仅在于化解消费过程中的信任危机,更在于通过金融工具赋能社会治理,发挥金融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本质要求。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作为监管鼓励的信托本源业务,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高度契合。

随着政策协同、生态共建和公众参与的持续深化,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有望成为金融服务社会治理的典范,为民生消费安全筑牢“信托防线”。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