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刘平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昊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原文: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立钊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今日头条
视频号
抖音号
人民号
百家号
企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