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铜银罚决字〔2025〕1号)显示,枞阳泰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分行对该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枞阳泰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8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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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樊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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