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官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对辖内2家银行和2名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汉银罚决字〔2025〕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陕西佛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处20万元罚款。汉银罚决字〔2025〕2号显示:雍某(时任陕西佛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陕西佛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处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汉银罚决字〔2025〕3号显示: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处22万元罚款;汉银罚决字〔2025〕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李某生(时任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对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处1.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