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4日公布安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安金罚决字〔2025〕42-44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安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5万元。
李志方(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副行长)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孙建一(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4日公布安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安金罚决字〔2025〕42-44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安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5万元。
李志方(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副行长)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孙建一(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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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