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日前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
《方案》提出,要坚持系统思维,恪守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现代信用管理方法和工具,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保险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业务规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着力完善重点人群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强化诚信教育,构建“人人讲信用,保险为人民”的行业新风尚。
《方案》明确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原则为“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整合、协调作用,各保险市场主体应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实现建设高质量保险信用体系的目标任务。
《方案》要求从四大类14个方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用良好的商务诚信构筑保险业的信用基础,用健全的信用制度规范行业信用实践,用有效的信用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用有温度的信用文化激励行业健康发展。
《方案》从4个方面对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提出要求。会员单位应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主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实践,加强信用建设,强化信用管理,做好信用状况披露,参与保险业协会组织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活动,共同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房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