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被处以罚款90万元,相关责任人陈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沈伟被处以警告处分。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处以罚款40万元,主要是因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责任人万鹏飞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来源:上海证券报 马慜 实习生 贠冯乐
责任编辑:樊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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