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25-08-28 16:03:57

本网讯 8月28日,记者从安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中小学劳动教育专项法规,标志着安康市劳动教育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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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显耀在新闻发布辞中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他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劳动教育,但安康市劳动教育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家庭忽视劳动习惯养成、学校劳动课程被边缘化、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制定《条例》十分必要。

《条例》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市人大、市政府将其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由多部门和单位组成立法工作专班推进。立法过程中,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文件,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实地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多轮次修改后,于2024年10月首次审议,2025年4月再次审议并表决通过,5月获省人大批准。

《条例》共七章四十条,以国家政策文件为指导,结合安康市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家庭养成部分明确了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引导和培养未成年人养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掌握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学校培育部分强调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科学设置课程体系,配备师资队伍,每学年设立劳动周,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社会支持部分规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劳动教育中的职责,如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应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策划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和劳动志愿活动。保障与监督部分提出了财政保障、实践基地认定、科研体系建设等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部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明确了处罚主体和标准。

《条例》具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构建全方位协同育人格局,划分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方职责,形成联动体系。二是突出实践导向与特色发展,立足安康资源,鼓励开发特色课程,推动实践基地资源共享。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与风险防控,建立三级教研网络等机制,将劳动教育纳入督导和评价体系,明确安全保障要求。四是注重特殊群体的适配性关怀,要求学校为特殊学生安排适宜劳动任务,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学生情况开展劳动教育。

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安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制定关于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十项措施,从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家校联动等多方面发力。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也希望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奠定基础。

(编辑:陈国伟)

责任编辑: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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