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PPP模式正在走向成熟,超10万亿元存量合作项目有望迎来新契机,存量、增量有望实现协同发展。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比较优势,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PPP模式,社会资本承担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大部分工作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强化价格和质量监管,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实现最大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0余年来,各地运用PPP模式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片区开发、生态环保、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了一大批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动基础设施现代化,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也要看到,以2023年为分界线,此前的PPP模式在实施中暴露出模式运用泛化、政府付费多于预期、民营经济参与有限等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政府债务风险和信用风险。2023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新项目实施需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将PPP项目范围限定为使用者付费项目,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合作,标志着PPP新机制建立。此次,财政部再次就原机制下的PPP存量项目出台《意见》,为降低存量项目信用风险吃下了“定心丸”。
例如,允许地方政府将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统筹用于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明确专项债券可用于处理社会资本方垫资建设问题,既可缓解存量项目财政支出压力,又维护了政府信用。又如,强化按效付费与履约管理,社会资本需严守信用提供高质量服务,政府需将合同约定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有效推动双方守信履约、尽职合作。
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存量项目的运作目标、市场环境、参与主体都已发生重要变化,PPP存量项目展现出发展新契机、新路径。不过,仍面临平衡各方利益难、资金统筹使用难等诸多问题。下一阶段,各地应在省级政府统筹指导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统筹促发展、惠民生与防风险,积极推动新规落地生效,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步入“存量规范、新增求效、双轨并行、协同发力”的新阶段。
积极有为打好政策组合拳。对于新增项目,严格按照新机制要求,实现政府由“买单者”向“监管者”、民营企业从“低显位度”向“高参与度”、项目从“低盈利”向“可持续”、投资从“被动式”管理向“投管退”全周期管理“四个转型”。对于PPP存量项目,完善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接入PPP项目的实操细则与标准规范。
重信守诺维护政企信用。严格落实合同和“按效付费”,明确支出法定。强化支出进度管理,不得拖延竣工时间、延迟绩效评价。强调绩效评价与付费挂钩,压实社会资本建设运维责任,确保支出“物有所值”。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融资结构,政企协商合力推进项目“瘦身健体”。依法依规重新谈判,将相关调整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示,加强履约督导。
加强统筹推进协同治理。做好政府与市场、增量资源与存量资产、项目绩效与资金绩效、短期效果与长期效益等方面的统筹,更好释放政策叠加效能,推进PPP项目运营效能与绩效体系双提升,推动宏观调控走向更高层次的协同治理。加强资金统筹,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统筹推进PPP存量项目全面体检,积极创新融资模式与商业运作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收益来源。
(稿件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