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了宜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罚款7万元;对傅钰、严俏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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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庞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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