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礼纠纷问题,已成为影响家庭和谐、引发社会矛盾的突出症结。面对恋爱期间的大额消费如何定性、婚前购置的房车是否属于彩礼、“闪婚闪离”后彩礼应否返还等一系列难题,当事人往往各执一词,基层调解也常陷入“情理”与“法理”难以兼顾的困境。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以清晰的裁判规则树立起司法“标尺”,不仅为审判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法治动能。
彩礼纠纷难解,根源在于其性质界定的模糊性。传统习俗、情感付出与经济往来相互交织,使得这类纠纷缺乏清晰的界定标准。此次发布的案例,正是针对实践中的模糊地带作出了精准回应:恋爱期间的消费性支出,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纳入彩礼范畴;而以缔结婚姻为明确目的、具有较大数额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则被认定为彩礼性质。这一区分,既尊重了人际交往中的情感逻辑,也厘清了婚约财产的法律属性,为“人情”与“契约”划出了清晰边界,让裁判真正有章可循。
尤为重要的是,这批案例传递出鲜明的价值导向,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基层治理目标同频共振。一方面,它旗帜鲜明地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律原则,通过对“婚托”“婚骗”等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形成有力司法震慑,捍卫婚姻的诚信基石。如“郑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中,对相识三日即“闪婚”并迅速携彩礼离异的行为,判决全额返还彩礼,正是这一导向的生动体现。另一方面,裁判也充分考量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摒弃简单化处理。对于双方虽未登记但已长期共同生活,并已形成稳定生活关系甚至育有子女的情形,法院以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用途等为核心考量因素,以此进行利益平衡,体现了司法裁判的温度与实质正义。
司法“标尺”的确立,对基层治理具有深远的辐射和支撑作用。它首先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了权威、具体的参照系,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底气和效能,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同时,典型案例本身就是最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能够有效引导公众廓清认识误区,树立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和财产观,从思想根源上抑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推动移风易俗。
当然,彻底破解彩礼难题,绝非司法单独可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民政、妇联、宣传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将司法裁判确立的规则精神有机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通过道德教化、示范引领、文化熏陶等多种方式,构建起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格局,共同培育新时代婚嫁新风。最高法以典型案例确立裁判标准,正是激活这一协同治理网络的关键一环。
规则明,则纷争止;导向清,则风气正。这份涉彩礼纠纷的司法“标尺”,衡量的远不止财物归属,更是对公序良俗的守护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当法治的阳光持续照进婚姻家庭领域,曾经盘根错节的彩礼“糊涂账”必将日渐理清,而婚姻中以诚相待、重情轻利的本质,也将在更加清朗的社会风尚中焕发光彩。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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