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清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罚款22万元。对王艳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庞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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