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及“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将“推出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列为过去一年的重要民生成果,还在部署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并将其与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相关联。

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稳健发展,2025年实现原保费收入9973亿元,距离万亿元规模仅一步之遥。在此发展态势下,政策层面发力引导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多层次健康保险产品体系,重点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险种,并鼓励将创新药械纳入保障范围。
人保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方面,该公司以“支付+资本”双轮驱动为产业赋能。一方面,发挥创新药械支付方作用,持续拓宽主流产品创新药械保障清单,开发专属创新药械产品,2025年创新药械支付额达16.4亿元;另一方面,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加快设立创新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国内重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和创新技术领域的优质企业。
当前,创新药真正触达患者仍存在临床“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赋予商业健康险公司高值创新药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编制权,形成“医保定方向、商保定标准、医院定执行”的协同治理新格局,使专业健康险公司成为高值创新药的战略购买者、支付方,切实提升创新药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表示,商业健康保险在创新药保障上应提升可及性。比如,在支付协同方面,推动“创新药+疗效保障”或“风险共担协议”等支付模式,通过按疗效支付、按患者需求分层保障等机制,与医院及药企协作,确保医保支付与商业保险支付联动,避免重复支付或支付断层,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同时,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需充分对接医保政策、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及药品采购政策,确保政策可行、市场可操作、患者受益。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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