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保险业内调研了解到,近期,人身险公司陆续启动执行保险产品、销售人员等条线的适当性管理,特别是作为适当性管理的前期工序和产品错配防火墙的基础,保险产品分级“贴标签”行动已在全行业普遍落地——保险产品或专项信息披露纷纷更新了产品分类分级信息。
“在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正式实施后,一线销售人员卖保险就要严格根据客户的特征和风险承受能力,匹配适当等级的产品,在销售前期会通过调查问卷等对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估,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产品错配风险。”有大型险企人士称。在给保险产品分类分级后,行业有望进一步落实“卖者尽责”,推进销售人员分级的探索和落地。
产品陆续贴上分级标签
适当性管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加紧推进,部分险企还成立了跨部门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产品、运营、信息技术及各业务渠道协同推进。
“我们官网披露的产品信息已经明确标注产品分类分级,业内人身险公司大多是在官网这个路径下进行披露。”一家头部养老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发布以来,近一年时间里,我们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筹备和执行。今年以来持续优化,适当性管理已被纳入消保评价。”
“我们已系统性建成覆盖产品设计、销售服务与售后跟踪的全链条适当性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完善、产品分级、销售赋能、流程优化等举措,推动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北京一家保险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在产品管理端,将人身保险产品划分为五类(P1-P5),进行精细化管理,清晰界定每类产品的属性与风险特征。此外,公司还将适当性审查要求嵌入新产品开发流程。
查询多家大型综合型寿险公司、合资寿险公司、银行系寿险公司以及多地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官网发现,大多数险企在产品基本信息列表中加入了产品分类分级信息。少部分险企在公开信息披露的专项信息里单列了产品分类分级信息。比如,中邮保险在专项信息披露中增加“在售产品分类及风险等级”选项,消费者点击相关按钮可获悉70多只产品的分类分级,其中P1级产品占比过半,其余则是P2级、P3级产品。又如,国联人寿在专项信息披露中增加“产品分类分级”选项,展示了P1级至P3级所有产品。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包括产品设计类型、保障责任、保险期间等维度,以及保单利益的确定性与否,保险产品分为P1级、P2级、P3级、P4级、P5级五类。目前,多数公司的保险产品集中于P1级至P3级。
优化“卖者尽责”举措
业内人士称,上述产品端的变化和“卖者尽责”举措的优化,源于两层政策背景。顶层框架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去年7月发布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此外,还有一层细化的行业自律文件,即今年3月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业首部聚焦产品适当性管理的自律性文件《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该文件形成了涵盖产品分级、销售资质、客户评估、匹配销售、内控管理及自律监督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各核心环节均明确具体操作标准,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公司官网和行业产品查询平台披露公司在售保险产品分类和风险等级信息。保险产品上市销售或分类分级信息发生变更的,其保险公司应当在上市销售或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保险产品分类分级的披露信息。
“监管部门与协会的自律文件界定很清晰,我们这边按照相关文件的分级分类规范进行操作,目前官网已经对公司100多款产品的分类进行清晰展示。”华南一家寿险公司产品部相关负责人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王向楠表示,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探索建立了分类与分级的双轨体系:将人身险产品按产品复杂程度和保单利益确定性分为P1级至P5级五类,并对利益浮动的特定产品叠加R1级至R5级风险评级;同时,创新地将销售人员能力等级与产品分类分级直接挂钩。
“金融机构要基于对客户生命周期、财务状况、风险偏好、认知能力等维度的刻画,提供更具功能性和适配性的金融工具。”王向楠说,金融机构要切实强化产品的动态管理与持续服务。例如,当产品风险等级发生实质性变化时,不仅要将该变动信息及时告知投资者,还要提供最新调整后的适当性匹配意见。相关硬约束有利于夯实客户的信任基础,促使金融机构与客户真正建立起长期伙伴关系。
在王向楠看来,适当性管理举措有利于化解错配风险,通过建立客户类型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向客户越级推介产品的行为。
人员分级尚待推进
给保险产品分类分级,是险企落实“卖者尽责”、做好适当性管理的第一步。
根据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保险机构还应当加强销售人员、销售行为、销售渠道的管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资质分级管理体系,确保所属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产品销售资质。保险机构销售资质分级管理体系,应与保险产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资质实行差别授权。
这意味着,保险销售人员也被划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等级人员可销售的保险产品范围有大有小。
“业务人员分级说了几年了,哪个级别对应销售哪些产品,一直未执行。具体什么时候落实业务人员分级,公司还没通知,预计后续公司会出台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的意见细则。”某大型险企分公司人士称。这一情况在行业内不是个例,从业内的个险和银保渠道调研了解到,保险销售人员的分级,从目前进展来看,鲜有大面积落地,相关举措尚待加力推进。
业内人士透露,关于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几年前监管部门就已提出设想。此后,监管部门出台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指导并规范保险机构制定和实施与销售人员能力等级相匹配的产品销售授权管理机制,稳步推进保险产品销售授权和预授权。
业内人士认为,各项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已经“箭在弦上”。随着险企适当性管理不断优化,产品错配防火墙将越垒越高,推动行业从产品销售向客户需求管理转型,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保费规模导向”的营销乱象,进而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
(来源:经济参考报 薛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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