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云南省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科创母基金”)子基金。其中明确,8月31日前,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持续收集申报文件。超期申报的子基金纳入储备库,储备有效期1年。

省科创母基金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有限合伙型母基金,是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体系下的创业投资类重点产业母基金。2026年4月20日,省科创母基金注册成立,认缴规模50.08亿元,存续期13年。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成熟一只,投资一只”的原则开展子基金投资工作。拟投资的子基金包括:新发起设立子基金和参股已设立基金两种形式。
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省立足省内优势产业、优势科研力量,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通过设立子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严控基金运作风险,推动全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金融与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前沿技术培育有效衔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赋能云南科技创新领域高质量发展。
根据相关要求,子基金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重点产业的工作要求,在省科创母基金的指导和监督下,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聚焦新领域、新赛道及颠覆性、前沿性技术攻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打造,培育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主要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同时覆盖科技属性较强的成长期、成熟期企业。设立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型,封闭式基金。
从存续期限来看,子基金存续期不得超过省科创母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具体情况以省科创母基金审批为准。省科创母基金对子基金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60%。
在管理费用方面,子基金60%以上投资于扩张期、成熟期企业(如Pre-IPO轮、并购轮)的,管理费率不得超过2%;子基金60%以上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如天使轮、A轮)的,管理费率不得超过3%。
在收益分配方面,子基金在投资期内收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原则上可进行滚动投资(退出期除外),子基金分配按照“先回本后分利”原则进行,子基金投资收益按各出资方实缴出资份额比例,先返还投资本金,再分配门槛收益,鼓励子基金管理人提出具有竞争力的门槛收益率和超额收益分配方式。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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