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停了一分钟

2026-06-26 11:05:31 作者:石星宇

停车1小时1分钟,缴费时却被收了2小时的钱。

宝鸡市民刘女士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她在某商场停车1小时1分13秒,被收取2小时费用。向管理方提出异议,得到的回应是:“系统统一采用向上取整,我们只是按规则执行。”

去年,渭南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专门就此反映:当地多个停车场存在“超时即按整时段计费”的不合理现象。商业停车场停车1小时1分钟按2小时收费;临渭区部分医院停车场,超时1分钟也按1小时加收。几块钱的事儿,较真不值当,不较真又憋屈。于是很多人选择了沉默。

类似情况并非陕西独有。全国大多数停车场,停61分钟按2小时、停31分钟按1小时——“向上取整”的“行业惯例”,每天都在上演。

“行业惯例”这四个字,站得住脚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写得明白——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停车61分钟收2小时的钱,多出的59分钟,车主既没占用车位,也没享受服务,凭什么买单?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向上取整”涉嫌违反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公平合理定价”的规定。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东晨也指出,商家以“行业惯例”为由单方面“全进不舍”,违反民法典有关规定。

再说,技术上有难度吗?

2021年,西安曲江创意谷就已实现“以分钟计费”——超过1小时后每分钟收费0.05元。四年前就能做到的事,四年后怎么反倒成了少数?

说到底,不是不能改,是不想改。“行业惯例不是挡箭牌”。当一个规则长期延续,不是因为合理,而是因为有利。消费者面对几块钱的差价,大多选择“算了”。“向上取整”就这么延续了下来。

改变,正在发生。

今年起,全国多地推行精准计费。杭州公共停车场以每分钟0.06元计价,设置15分钟免费时段;上海拟规定道路停车场15分钟内免费,每日可享2次;北京明确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费。陕西洛南单日封顶费从28元降到18元。西安已出台新规,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

人们较真的,不过是一个“理”字。公共停车资源属于公共资源,理应遵循“用多少付多少”的公平原则。停车收费“向上取整”,看似是小账,实则是城市治理的温度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一座城市的温度,就藏在老百姓出门停车这些细节里。

把“向上取整”的糊涂账算成精准计费的明白账,让车主清清楚楚消费、明明白白付钱。愿每一个开车出门的人,不用再掐着秒表往回赶。

停车收费这笔糊涂账,该算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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