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贷前调查不尽职。连云港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罚款30万元;对姜莹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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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庞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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