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其辖属成都三洞桥支行、成都蜀汉路支行因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290万元。
其中,对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罚款155万元,对成都三洞桥支行罚款35万元,对成都蜀汉路支行罚款100万元。
同时,四川监管局对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米传文、蒋毅、孙萍、彭刚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对张可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处罚;对朱晓雪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对田嫄、刘国文分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来源:极目新闻 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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