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吉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罚款30万元,对刘盈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庞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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