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发布

2026-09-04 11:47:26 作者:屈信明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资产负债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全面覆盖、合理匹配、稳健审慎、统筹协调的原则,切实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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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明确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资产负债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组织体系。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要求保险公司制定资产负债管理方案,在业务规划和产品开发、产品定价管理、保险业务管理、资产配置政策、重大投资、委托投资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设立资产负债监管指标,明确指标阈值。

实施通知明确了办法出台后的报告报送和过渡期安排等工作。针对监管指标暂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3年过渡期,保险公司应制定达标规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监管后执行,监管部门做好过渡期内监管指标的跟踪评估。

来源: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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